【自願醫保】了解「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」及「先天性疾病」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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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願醫保】了解「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」及「先天性疾病」賠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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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重症,醫保一定包?那就要視乎投保時疾病是否已經存在。傳統醫保一般都不會賠償「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」(Unknown pre-existing conditions) 以及「先天性疾病」(Congenital conditions) ,不過2019年推出的自願醫保其中一大優勢,就是承保以上兩個項目,但其條款及細則也有一定限制。

假設投保人Iris於購買傳統醫保後第二年,不幸確診四期乳癌,醫生表示癌症於她投保前已存在﹐但當時Iris沒有求診,自認為身體健康,保險公司亦接受其投保,沒有任何豁免項目;當Iris想索償時,保險公司以不承保「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」而拒絕賠償,可謂雪上加霜,也因此大部份人都認為,醫保愈早買愈著數。

不過如果購買的是自願醫保,就可以避免上述情況。

簡單而言,「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」是指你在投保時已存在的健康狀況、病症,而你當時未有為意。有了自願醫保保障下,符合上述情況就可獲賠償。例如以上Iris的例子,如果她投保了信諾自願醫保靈活計劃(優越),由保單生效第一日起就可獲100%賠償「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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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對「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」,以下情況都被視為已察覺投保前已有病症:

  1. 病症已被確診
  2. 病症已出現清楚明顯的病徵或症狀
  3. 已尋求、獲得或接受病症的醫療建議或治療

上述情況,不論是自願醫保還是傳統醫保一般都不作賠償。

信諾自願醫保系列接受15日大至80歲人士投保,8歲後發病的先天性疾病也加入承保範圍之內。

自願醫保保障範圍包括傳統醫保普遍不會承保的先天性疾病,如唐氏綜合症、白血病、心臟病等﹐但僅限於年滿8歲或以後出現或確診的先天性疾病。

以下我們用三個簡單的例子,讓大家進一步了解自願醫保的保障範圍。

例子

病症情況

於投保了信諾自願醫保系列靈活計劃(優越)情況下, 能否獲賠償?

原因

個案 1

投保前確診糖尿病,並於投保前向保險公司披露有關病症。保險公司評估後將糖尿病及其引伸疾病(如心臟病),列為保單中的不保事項。

不獲賠償

由於該病症已被列入不保事項,因此有關治療費用均不獲賠償。

個案 2

投保前沒有做身體檢查,但在保單生效一個月後獲醫生確診大腸癌第三期。

全面賠償

屬「未知已有病症」,由保單生效第一日起就可獲100%賠償。

個案 3

投保時沒有出現任何病徵,但在第四個保單年度獲醫生確診肺癌第二期。

全面賠償

屬「未知已有病症」,由保單生效第一日起就可獲100%賠償。

保險合約建基於「最高誠信」原則,投保人有責任主動地如實向保險公司披露自己的健康狀況及病歷,以便保險公司根評估風險,決定會否徵收附加保費(加loading)、列明個別不保項目或是否承保等。

假如投保人違反「最高誠信」原則,即虛報或漏報健康狀況,保險公司最終可也可拒絕賠償!大家投保時也要多多留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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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
  1. 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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